青岛公司商标转让的相关原则
作者:青岛广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0 08:32:41
说起注册商标,你不要以为这只是大企业、大老板才需要做的事,自家个体经营户就没必要注册商标。这其实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想法。因为注册商标与申请人的企业规模大小并无关系,它保护的是商标申请人的专用权利,因为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
个体户怎么注册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其实个体经营户与企业申请商标在所需材料上并无太大差别。个体经营户需准备好身份证、个体经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这两样东西。但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该个体经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二是商标申请类别必须与个体经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一致。
申请流程:
方式一:商标申请人亲自去北京工商局,携带好相关材料,办理青岛商标注册;
方式二:商标申请人委托具有商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注意事项:注册商标是一件过程较为繁琐的事情,历时9个月至一年不等,其中经历受理审核、初审公告等多个环节。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驳回。
一、商标近似。这是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看起来组成商标的元素是多种多样的,近似的概率并不高,但实则上近年来人们知产保护意识的增强,商标注册量不断翻翻,我国早在2004年商标注册量就已经是全球第一了。因此,很多名称与图形都已经被成功注册了。如果你只是闷头苦想了一个商标名,也没有经过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查询软件进行查询,而直接进行申请,则很有可能被判近似,驳回请求。
二、跨多类别注册。一般而言,个体户在注册主要类别外,还应注册相关类别,以保留扩张空间。只注册一个类别的商标,在企业多元化发展中会受阻。如果发现相关类别已被注册,只好弃之不用,蒙受损失。看到这里,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发现,注册商标还是要交给商标代理机构来得省事,但前提是一定要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才可能。
当您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的时候,或者对别人的商标有异议的时候,您都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个人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一、申请条件及办理依据
异议申请人应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主体资格。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
申请人直接办理异议申请有两种方式:
1.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企业递交。
三、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应提交的异议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申请书可从“中国商标网申请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成立证明等相应文件复印件。
3.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4.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部分)。
注意:对于证明申请人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证据材料,是申请人在以相对理由首次提出异议申请时就应当同时提交的必备文件,异议申请形式审查阶段仅需要证明在先权利或利害关系的初步证据。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代理权限、代理事项及授权日期。代理机构不能在同一商标异议案件中同时代理异议双方当事人。
(二)具体要求
1.一份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针对一标多类商标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在一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照被异议商标的类别分别提交申请。
2.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编排证据目录及页码。异议证据材料应完整、精炼,纸质证据材料可以正、反面打印,证据材料较多的,建议以光盘等电子载体形式提交。
3.办理异议申请及相关事宜应当使用中文,纸质异议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4.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加盖与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
5.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四、关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应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例如:
1.基于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应当在申请中列明青岛商标注册号或商标申请号;
2.基于在先使用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在先使用的证据,在先使用证据应当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
3.基于主张代理或代表关系、特定关系人抢注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五条),应提供能够证明被异议申请人与其存在代理或代表关系或其他特定关系的证据;
4.基于地理标志保护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应提供相关地理标志材料;
5.基于在先商号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或者登记部门出具的载有异议申请人商号信息,且能体现出商号的登记、使用日早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
6.基于在先著作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提交著作权或专利权登记证书、委托创作合同、著作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或作品公开发表的证明复印件等;
7.基于在先姓名权提出异议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应当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基于艺名、笔名、别号、雅号等主张权利的,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自然人与该名称对应关系的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当提交证明其与所主张的在先权利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文件,例如许可使用合同、代理合同、经销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转让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合同、出资证明、权利转让受理通知书、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相关经营者证明等。
五、异议缴费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商标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500元人民币。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异议费用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请保证有足够的预付款,以便及时扣款。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异议申请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缴纳异议费用。
3.通过邮政或其他快递寄送异议申请的,应当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缴纳费用,汇款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名义相同,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材料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不再另行通知缴费。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以上内容于2018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一、评审和上诉
青岛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或商标审查员认识水平上的主观原因,有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情况。设置驳回复审这一程序,使申请人有机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全面反映其商标申请的客观情况。但是,应当注意,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便不能对商标样式作任何修改。商标驳回复审是在原商标基础上的复审,因此,复审时不可以对商标作部分修改。申请人如要修改,应作为新的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二)申请人所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3.有关证据材料。
4.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标异议复审和上诉异议和上诉
商标初审公告后3个月内,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商标局应对其异议请求作出书面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评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异议复审申请
《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异议的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但是应当注意,申请异议复审的当事人只能是原异议申请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其他人不得申请异议复审。
(二)申请人要提供的材料:
1.《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在原有关证据的基础上补充新的材料。
青岛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哪个比较好?如果想要获得一个商标,可行的途径主要有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两种,这两个途径都有各自的优势,但是也存在这一定的区别。商标注册公司为大家整理介绍分析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哪个比较好?商标注册能够依据自己想好的名称进行注册商标,商标转让的最大优势在于处理速度快。
1、商标注册哪里好?请求商标注册一般需要经过商标查询、预备材料、方法检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等多个阶段,如果整个流程能很顺畅的进行的话,注册一个商标大约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还存在这商标被驳回的风险,企业如果打算通过商标注册的方法来获得商标,可能需要耗费的东西比较多。商标注册的优势在于花费比较少,但是缺点就是商标注册的审查时间长,风险较大,对专业度要求较高。
2、商标转让的特色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将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企业能够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注册商标,签订转让协议后,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后,经核准通过后予以公告即可。不过,假如原商标持有人还具有在同一种或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企业在购买商标时可要求原商标持有人将这些商标一并转让给自己。商标转让有一定的优势,商标挑选规模广,商标转让处理时间短,手续简略风险低。但是也存在一定的缺点,比如转让的费用较高,寻找联系人比较困难,商洽过程需要一定的技巧,可能需要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帮助。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哪个比较好?
不论是是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都是获得商标的一种途径,具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商标转让的费用是比商标注册的费用要高出很多的,但商标注册的风险是高于商标转让的,中小型企业或创业初期的公司可以选择商标注册,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下一般都是通过商标转让来重新获得商标的专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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