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布局和挖掘的支撑作用
作者:青岛广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5 08:54:00
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些存在了较长时间的“游戏规则”正面临着不得不改革的命运。为适应互联网引发的新形势,商标法的制度安排也出现了一些调整。但凡互联网上的商标法律问题,均与互联网的特点密不可分:虚拟性、全球性、非集中管理性。
虚拟性表现为:主体的虚拟,即网上主体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以伪装的身份出现;环境的虚拟,即网上的场景是数字化的虚拟空间,并非物理世界的客观存在,其中的天气、产品、山水等无一例外;社会关系的虚拟,无论是网上交友,还是谈判、做生意,在一定程度上能独立于现实世界。
此外,正是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完全控制网络空间。对于那些专门的电子商务提供者来讲,在网上使用商标是其商标使用的最主要方式;对于那些在离线状态下提供服务和商品的主体而言,网络上的商标使用仅仅构成商标所有人使用商标的部分证据。在互联网上巧妙地使用自己的商标,是提高商标知名度的一种有效途径。商标权人除了将自己的商标用于电子商务外,还可将商标用于广告、超链接、搜索关键词和元标记中。
例如,商标权人可将自己的商标以超链接的形式在其他网站上做广告。网络用户只要轻轻点击这个商标标记,就会很快进入该商标所属公司的网站或者特定网页。众所周知,网上搜索是互联网提供的一种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其中搜索关键词和搜索结果有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因此许多商标所有人会买下与其商标有关的搜索关键词,从而使自己的产品信息能够出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现在搜索结果的列表中。再如,元标记是HT超文本标志语言中的一种指令,它被当作网站索引使用,以便于网络使用者搜索存有相关资料的网站。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作为元标记,可以帮助搜索引擎“扫到”自己的网站,借以增加网站的访问量。
另外,在互联网上使用商标,还可成为商标在使用中获得显著性及认定驰名商标的证据。在我国,“显著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而一个商标获得显著性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商标使用”。
怎么成为国际商标注册品牌国际品牌是指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辐射全球的注册商标品牌,例如可口可乐、麦当劳、万宝路、奔驰、爱立信、微软、皮尔卡丹等。有文化和精神内涵的品牌才有可能成为国际品牌。国际品牌的共性特点,不是空泛的国际性,而是具有鲜明民族性特质的品牌,商标注册,这些品牌所传达的民族性同时又不是狭隘的民族性,既具有各自民族的特性,同时又是能够为全世界人民所认可和接受的情感、价值观念或精神理念。
品牌须有精神内涵瑞士的名表之所以享誉全球,因为瑞士人对精细手工的执着、严谨的精神态度,这种瑞士国人的态度已然融入在名表品牌当中,百达翡丽、欧米茄等名表品牌虽然具有各自不同的品牌内涵,它们被全球消费者所认可,更是因为它们源自瑞士。日本崛起时期,日本制造大行其道,松下、东芝、丰田等大批日企跻身世界五百强,这些品牌行业不同、各自内涵不同,却都体现了日本民族的鲜明特质,使命意识、勤劳、精益求精、善于模仿正是这些品牌中所体现的日本民族的精神理念。中国企业高喊走出去的口号已经数年,而到目前为止,真正成为国际品牌的却是屈指可数,海尔国际化战略坚持到现在,并未真正看到国际化战略带来的累累硕果,联想的国际化战略同样举步维艰。为何,这些在国内称雄天下的企业在国际上却步履蹒跚?
政府在国际上打出“中国制造”的品牌背书为中国企业搭台唱戏,而真正能够在这个台上赢得掌声的中国品牌却迟迟不出场,原因何在?追根溯源来看海尔品牌的诉求,“一个世界一个家”,何其大气的一句广告语,但是除了从中看得出海尔企图征服世界的雄心之外,还能读出什么?海尔能够凭着征服世界的雄心而打动全世界的消费者么?如果说可口可乐代表了自由、开放的美国精神,那么海尔能够代表中国的什么精神、价值、态度,从而赢得世界人民的心?海尔的国际化之路归根到底仍然是在依靠它的营销之脚一步一步地走,其品牌之羽如此残缺,注定无法展翅翱翔于浩瀚天空。哪些品牌能成为国际品牌?
首先,能够产生国际化品牌的行业应是具有全球化特征的行业,能够在全世界都有消费基础,才具有国际化的可能性,受众面狭小、具有非常强烈民族特性的行业很难产生国际化品牌。其次,该品牌的核心价值要能为全世界人民所接纳、有一国文化特色的价值主张或精神理念的品牌,即该品牌应该是既根植于民族化的土壤,又具有巨大包容性的品牌。中国的茶行业中出现国际品牌的潜力非常大,茶叶是具有全球消费基础的,与中国文化又息息相通。可惜的是,中国虽然是产茶大国,但到目前为止尚未产生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茶叶大品牌,反而像立顿这样的袋装茶,占据了很大部分茶市场的份额。人们所常说,商标注册“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是因为只有具有自己的民族风格特色,才能够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这其中也体现了共性与特性的矛盾关系,如果一个品牌想打造成为国际品牌,却放弃了其民族化的一面,刻意强调其国际化的品牌风格,这就将造成品牌空洞化的毛病,反而缺乏个性,无法让全世界的消费者记住这个品牌。
专利挖掘”与“专利布局”息息相关,“专利挖掘”重点呈现在最终所产生的专利数量上,而“专利布局”则更多反映在专利的质量或者说话语权与含金量。为了达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良好局面,二者可谓是密不可分,一直以来,大家对于专利布局、专利挖掘和专利分析是割裂来看的比较多。但其实,专利分析对专利布局和挖掘的支撑作用不容小觑,下面来了解下“专利挖掘与布局”。
1、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的意义专利挖掘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科研或生产过程中对所取得的技术成果,从技术和法律层面进行剖析、整理、拆分和筛选出可以申请专利的创新点。专利布局是指企业综合生产、市场和法律等各方面因素,对专利进行有机结合,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形成对企业有利的专利格局。专利布局是专利挖掘的进一步延伸,其专业性更强,涉及的面也更广。合理的专利布局可以提高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具体而言,合理的专利布局主要具有以下作用:有利于正确引导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成效;有利于理性进行专利申请,节省申请成本;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专利保护网,削弱竞争对手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2、企业如何挖掘专利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大部分企业已经具有一定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意识,希望通过专利保护自身产品,限制竞争对手,但是很多企业不知道专利应如何挖掘,下面我们介绍几种专利挖掘方法。
企业专利挖掘和布局的建议近几年,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专利挖掘布局被很多企业熟知、运用、实施,但是真正能将核心技术充分挖掘并通过专利进行有效布局的企业并不多,部分企业认为围绕某一技术申请一定数量的专利就是专利布局,根本没有充分考虑技术、市场、法律等层面因素,没能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结合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笔者的调研结果,提出如下建议。企业专利布局前应做好专利信息分析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世界上每年发明创造成果的90%~95%在专利文献上记载,专利文献以其广泛性、公开性、及时性、专业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最前沿的科技创新成果。因此,灵活运用专利文献中的各种信息,跟踪分析所涉行业前沿技术、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专利状况、市场竞争态势及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对企业明确技术研发方向、制定竞争战略、提高创新研发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科学、准确的专利信息分析将成为企业进行专利战略布局规划、申请策略制定和产品价值定位的决策依据,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整个市场竞争的成败,至关重要。
以上是关于做好专利挖掘与布局的要点分析,专利挖掘和专利布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希望企业能引起重视,以专利挖掘和布局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那么专利保护范围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司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较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较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二、专利保护范围有哪些类型:近现代世界各国专利制度的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界定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过去的德国专利制度为代表的中心限定模式。即:只保护独权,不保护从权。第二种类型是以英美专利制度为代表的周边限定模式。即:既保护独权,又保护从权。第三种类型,称为折衷解释。通常称为折衷解释原则。它的专利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实质内容决定,而不是完全取决于权利要求的文字描述。我国自从1985年建立专利制度开始,就一直采用折衷解释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三、相关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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